长度 L ≥2440 mm 对角线差≤5mm
平整度项目
砂光面平整度偏差小于等于0.3mm
6. 3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尺寸偏差
长度L(宽度H)
L/H≤1220mm 尺寸偏差±3mm
1220<L/H<2440mm 尺寸偏差±4mm
L/H≥ 2440mm 尺寸偏差±5mm
无网纹板
厚度e≤5mm 厚度偏差±0.3mm
厚度5<e≤10mm 厚度偏差±0.4mm
厚度10<e≤16mm 厚度偏差±0.5mm
厚度16<e≤20mm 厚度偏差±0.8mm
厚度e>20mm 厚度偏差±5%e
网纹板
厚度e≤6mm 厚度偏差±0.6mm
厚度6<e≤20mm 厚度偏差±10%e
厚度e>20mm 厚度偏差+3mm -2mm
6.4物理性能
石棉硅酸钙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物理性能
项目 表观密度/(g/cm3)A,B,C类不小于制造商文件中标明的规定值
导热系数/【W/(m?K)】A类 ≤0.35 B类≤0.30 C类≤0.25
吸水率/% A类 ≤28 B类≤40
湿涨率/% ≤0.25
不燃性 GB8624-2012不燃性A级
不透水性 24h检查后板的底面允许出现潮湿的痕迹,但不应出现水滴
抗冻性试验 抗冻性能 A类经100次/B类经25次冻融循环,不得出现破裂/分层;抗折强度比率≥70%
热雨性能 A类经50次/B类经过25次循环试验,不得有开裂/分层等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缺陷
热水性能 抗折强度比率≥70%
浸泡-干燥性能 A类经50次/B类经25次循环试验,抗折强度比率≥65%
注1:夏热冬暖地区可不做抗冻性。
注2:抗冻性试验/热水性能/浸泡-干燥性能进行抗折强度比率实验时,试验组试件及对比组试件均为饱水状态。
6.6 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和表7的规定。
表6 抗折强度抗折强度R MPa 强度等级 R1-R5
A类、B类 饱水强度R1 6Mpa R2 9Mpa R3 13Mpa R4 18Mpa R5 24Mpa
C类 干燥强度 R1 6Mpa R2 9Mpa R3 12Mpa R4 16Mpa R5 22Mpa
单块最低强度 单块最低强度不得低于指标的70%
注1:本表所列指标是指无棉板发货时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试验结果中应注明该板是否有涂面层。
注2:本表中列出的抗折强度为无棉板纵、横方向抗折强度的算术平均值。
注3:本表中列出的抗折强度指标为表11力学性能评定时的标准低限值(L)
注4:单块最低强度是指任一样品任一方向上抗折强度中的最低值。
表7其他力学性能
抗冲击强度P kJ/m2 厚度e≤14mm 强度等级
C1 ≥1.0kJ/㎡ C2 ≥1.4kJ/㎡ C3 ≥1.8kJ/㎡ C4 ≥2.2kJ/㎡ C5 ≥2.6kJ/㎡ 厚度e>14mm 落球法试验冲击1次,板面无贯通裂纹
饱和胶层剪切强度 所有强度板材均≥345kPa(仅当石棉硅酸钙板作为面砖的底板时,需进行饱和胶层剪切强度试验。)
7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表8。
表8 各项性能所采用的试验方法
GB/T 7019-2014 外墙质量 正表面 背面 掉边 掉角 长度 宽度 厚度形状偏差 长度 宽度 厚度尺寸偏差 表观密度 不透水性 抗冻性试验 热雨性能 热水性能 浸泡-干燥性能 抗折强度 抗冲击强度 抗冲击性
GB/T 10294-2008 导热系数
GB/T 7019-2014 吸水率 湿涨率
GB/T 5464-2010 不燃性
GB/T 12954.1-2008 饱和胶层剪切强度
抗冻性实验中的抗折强度比率试验方法参照GB/T 7019-2014中冻融强度损失率。
饱和胶层剪切强度试验所用胶粘剂采用GB/T 12954.1-2008中D类膏状乳液胶粘剂。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出厂检验
8.2.1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抗折强度、吸水率、表观密度
8.2.2组批
应由同类别、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产品组成,每检验批以5000张为一批,如不足5000张,但大于500张时也可组成为一批。
8.2.3抽样
8.2.3.1外观质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
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必检样品5张和复检样品10张。
8.2.3.2物理性能、力学性能
从外观质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样品中抽取必检样品2张,并在同一检验批中抽取复检样品4张。
按 GB/T 7019-2014规定的要求制作试件。
8.2.4判定
8.2.4.1外观质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
若必检样中仅出现1张不合格时,应对复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检,复检仍出现不合格品时,判盖项目不合格。当2张或2张以上必检样品不合格时,判该项目不合格。
8.2.4.2物理性能、力学性能
当抽取的2张必检样品中仅出现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对复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检,复检仍出现不合格品时,判盖项目不合格。当2项或2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时,不得复检。
8.2.4.3综合判定
当上述各项目均合格时,判该批产品该等级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可降级处理或报废处理。
8.3型式检验
8.3.1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生产中原材料、配合比、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产品停产达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正常生产时,每12个月进行一次。
8.3.2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外观须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物理性能、力学性能。
8.3.3组批
8.3.3.1型式检验应由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组成,每检验批应以同类别、同强度等级的产品组成。检 验批数量见表9第1列。
8.3.3.2当采用相同的原材料、相同成分和生产方法生产的不同标称尺寸和厚度的石棉硅酸钙板,只需对最 大和最小厚度石棉硅酸钙板进行型式检验。如果最大厚度超过最小厚度的3倍,应增加一个中间厚度的检验。
表9组批抽样与评定方案 略
8.3.4抽样
8.3.4.1外观质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
按表9第2列的规定数量抽样。
8.3.4.2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按表10规定的样品尺寸、数量取样,取样位置见附录B。
表10物理性能样品及试件抽样方案
表观密度及吸水率所需试样尺寸80*80mm
湿涨率所需式样尺寸260*260mm
不透水性所需式样尺寸700*700mm
抗冻性试验所需式样尺寸300*200mm
8.3.4.3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按表11规定的样品尺寸、数量取样,取样位置见附录B。
表11力学性能样品及试件抽样方案
抗折强度所需试件:a)e≤9mm,250*250mm;b)9mm<e≤20mm,250mm*(100mm-250mm)(可长方形也可正方形);c)e>20mm,(10e+40)mm*100mm。
抗冲击性所需试件:500mm*400mm
饱和胶层剪切强度:108mm*108mm
8.3.5判定规则
8. 3. 5. 1外观质量、形状偏差、尺寸偏差
8.3.5.1.1当样品中不合格的数量等于表11中第3列所表示的可接收数量AC1时,则判定该检验批该 项目合格。
8.3.5.1.2当样品中不合格的数量等于或大于表11中第4列所表示的拒收数量Re1时,则判定该检验批该项目不合格。
8.3.5.1.3当样品中不合格的数量在可接收数量ACl和拒收数量Rei (表11中第3列和第4列)之间时, 应进行第二次抽样,抽取与第一次相等数量的样品进行试验。
a)第二次抽取的试样,应按本部分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b)第一次检验时的不合格的样品数与第二次检验后的不合格样品数相加得出不合格样品总数;
c)当不合格样品总数等于表11中第5列规定的可接收总数Ac2时.,则判定该检验批该项目合格;
d)当不合格样品总数等于或大于表11中第6列规定的第二个拒收数Re2时,则判定该检验批该项目不合格。
8.3.5.2物理性能
8.3.5.2.1当2张样品均合格时,判该检验批该项目合格;
8.3.5.2.2当2张样品均不合格时,判该检验批该项目不合格;
8.3.5.2.3当2张样品中的任1张不合格,可对复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检,若仍有试件不合格, 则判定该检验批该项目不合格。
8.3.5.3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评定包括:抗折强度、抗冻性抗折强度比率、热水试验抗折强度比率、浸泡-干燥试验抗折强度比、抗冲击强度(或抗冲击性)、饱和胶层剪切强度。
a)抗折强度:按表11第9列进行评定,当样品平均值X≥L且最小强度值单张均合格时,判该抗折强度项目合格;当样品平均值X
b)抗冻性抗折强度比率、热水试验抗折强度比率、浸泡-干燥试验抗折强度比率、抗冲击强度:按表11第9列进行评定,当样品平均值X≥AL合格时,判该项目合格;当样品平均值X
c)抗冲击性、饱和胶层剪切强度:当所检样品全部合格时,判该项目合格:当出现不合格样品时,判定该项目不合格。
8.3.5.4 综合判定
上述单项全部合格时,判该检验批产品该等级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判读检验批产品该等级不合格。
9 标志与合格证
9.1标志
9.1.1在产品的非装饰面用不掉色的颜色注明产品标记、生产厂名(或商标)及生产日期(或批号)。
9.1.2 标志也应该标注在产品外包装上。
9.2 合格证
发货时须将产品合格证随同发货单发给用户,同批产品不同用户时可将合格证复制发放,但应注明本次放行产品的数量。其中注明:
a) 批量、批号;
b)生产厂名及厂址;
c)产品标识;
d)出厂日期;
e) 出厂检验项目;
f)出厂检验部门盖章
g)质检员签名。
10运输、包装和贮存
10.1运输
Ling人力模运时,应阅立接运,整保排运时应用文化提起运输,长与检验员签名。
10运输、时,运包装和贮存
10.1运输
人力搬运时,应侧立搬运,整垛搬运时应用叉车提起运输,长途运输时,运输工具应平整,减少震动,防止碰撞、雨淋,装卸时严禁抛掷。
10.2包装
宜采用木架、木箱或集装箱包装,应有防潮措施。
10.3贮存
堆放场地须坚实平坦,不同规格、类别、等级的产品应分别堆放,堆垛高度不超过1.5m。
附录A/B略